8月底,環境部公告《碳費收費辦法》,目的是藉徵收碳費作為經濟誘因工具,達成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及各階段管制目標。不過,《碳費收費辦法》沒有任何罰則,讓所設的規範形同具文;台灣的碳費徵收其實只是為了應付歐盟即將上路的邊境碳稅制度(CBAM)而設置,與能否達成台灣中長期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無關。
總統府「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」首次會議於8月8日召開,賴總統在台電董事長報告後裁示:在能源政策上,當前政府的重要工作是:第一,要確保穩定供電;第二,優先努力開發多元綠電;第三,不排除任何有助於淨零的能源方案,包括未來新的、先進的核能技術。
長久以來,台灣因應氣候變遷的行動遠低於國際期望,賴總統或許希望藉由「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」的成立能帶領台灣迎頭趕上。因應氣候變遷的能源政策不是只有電的問題,台灣需要什麼樣的能源服務,要多少才夠,如何降低能源消費端與生產端的浪費等問題,都需要細緻的討論。
2024年5月8日,來自26個國家的90個團體聯名向日本政府遞交請願書,要求日本不要對海外輸出二氧化碳(二氧化碳海外封存計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