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開始的甜頭而已—日本核電回饋金深度剖析(上)
文/宋瑞文(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特約撰述)
日前核三延役公投爭議之時,經濟部長郭智輝關於核電回饋金與地方支持度的發言,引起一番討論。
據報導,地方鎮長解釋,回饋金是用來進行公共建設,而不是進私人口袋,原本是參考日本核電廠的制度而設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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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圖說:日本媒體報導關西電力在235年度提供200億日圓的核電回饋金。(來源:FBC NEWS)
翻閱日本媒體,核電廠回饋金的新聞時有所聞,例如2025年8月,關西電力表示今年度將提供200億日圓的核電回饋金,給旗下核電廠的所在地域。
這些回饋金的用途,是所謂的「地域振興」(促進地方發展),像是地方上的醫療、交通,基本建設等。據報導,儘管是由第三方機關審核撥款,但支出項目卻未公佈。
據民間團體研究,日本的核電回饋金直觀上對地方有利,長期來看卻不見得,給地方帶來不健康的財政狀況,還有核電體系中飽私囊的嫌疑。
日本「地方自治研究全國集會」,曾就若干日本地方政府與核電回饋金的關係發表過專文。
由於該會成員來自各地方政府的職員,熟悉地方財務會計,透過專業的地方財政剖析,讓一般民眾得以認識核電回饋金運作的機制與影響。
為了瞭解接受核電回饋金的地方,與沒有接受的地方的差異,該會臨時執行委員高橋誠,選擇兩個在面積與人口上相近的地方,川內核電廠所在的川內市,以及同屬鹿兒島縣的(舊)鹿屋市,進行比較研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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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圖說:面積、人口條件相近的川內市與舊鹿島市。(來源:地方自治研究全國集會)
要先說明的是,川內市現在已不存在,鹿屋市也有面積上的變化。這是因為這兩個地方後來都有行政區域合併的緣故。研究上已透過選擇特定的時間區段(還沒合併之前的1982-2003年)等方法,排除這些變數的干擾。
前述的回饋金,只是一個因為方便而使用的籠統名詞。從前在日本,核電廠帶給地方的收入有三大類:一、基於電源三法的補貼。二、核電廠相關設施帶來的固定資產稅。三、從電力公司而來的捐款。擁核派認為,這些金錢能夠充實地方財政,促進在地發展(地域振興)。
隨著時間減少的固定資產稅
首先,先從第二種收入,亦即固定資產稅,來看這筆錢對地方財政的影響。因為川內核電廠帶來的固定資產稅,「在一開始」的確帶給川內市豐厚的稅金(收入),在1號機開始運轉的下一個年度,固定資產稅暴增5倍,在2號機也開始運轉的1986年,固定資產稅達到高峰的85億日圓。
這一年川內市的歲入總額有201億,光是固定資產稅就佔了42%,金額之大可以推知。但是,如果看1982-2003年這22年來的平均數字,兩地差異不大,若干年度舊鹿屋市的一般財源金額,還超過川內市。
這是因為日本中央政府對地方有一套財政上的平衡機制,部分地方稅收由中央收取,再根據地方的財政狀況分配、補助。簡單地說,當地方稅收增加時,分配款就會減少,反之亦然。如果地方不需要中央補助,稱為不補助地方自治體。
綜觀兩地在1982-2003年這22年之間的財政數字,川內市比舊鹿屋市有錢(一般財源金額較多)的時候,只有1985到1990年的6個年度。其中85到88年度之間,成為不需補助的地方自治體。可是,因為來自核電廠的固定資產稅,會隨著折舊而減少,因此到1989年度時,又開始需要中央補助。
來自核電廠的收入(固定資產稅)會隨著時間遞減,這樣的財務結構,將成為福島核災災害規模倍增的背景(詳情待下回分解)。
註: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,承蒙譯者劉名揚審閱。